保险合同

时间:2023-05-23 17:33:59
关于保险合同汇总5篇

关于保险合同汇总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险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保险合同 篇1

保险单: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证明。保险单主要内容是:保险项目、保险责任、责任免除、附注条件等等。

保险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取得保险保障而缴给保险人(保险公司)的费用。保险费一般按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的乘积来计算。对保险费最简单的理解,就是买保险的人交的钱。

保险费率:单位保险金所应该支付的保险费,是保险金同保险费的比率,通常用千分率来表示。

保险金: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受益人的钱。

保险金额: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金额。

保险人:又称“承保人”,通常是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条款:指规定有关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及其他保险事项的条文。

保险责任:指保险公司所承担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和范围

被保险人:是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投保单:又称“投保书”,“要保书”。是投保人向保险人 ……此处隐藏8784个字……趋势,更为重要的是这样的缺位给审判实务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各地出现的不同判例使得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受到了挑战。每一法律制度的创设都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和理论指导,目前的社会现状已表明“谁投保,谁受损,谁获偿”的传统理论已经不能适应了,所以我们应该对原有的理论加以扩大的解释、并创设新的制度以契合当今社会的现实需要。设立财产保险合同受益人是符合现代法治和实践的要求的,同时也是对保险合同受益人制度的完善和补充。

保险合同 篇5

保险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主要体现形式和证明。此外,投保单、暂保单、保险凭证、批单等也在不同程度上构成保险合同的一部分。

1、投保单又称要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文件,投保单本身不是合同,但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单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一般由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上载明了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主要包括保险条款、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期限等以及其他一些特别约定内容;保险单是保险合同双方确定权利义务和索赔理赔的主要依据。

3、保险凭证是保险公司签发给投保人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订立的书面文件,一般不记载保险条款,实质上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具有与保险单同等的法律效力。

4、暂保单是在某些情况下,正式出具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之前,保险公司签发给投保人的临时保险凭证,其作用是证明保险公司已经同意承保,暂保单一般都有一个有效期限,待保险单出具,自动失效。

5、批单是保险公司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出具的修订或更改保险合同内容的书面文件,其实质是对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一经签发,就成为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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